一、定期檢查全校各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監(jiān)督指導各單位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糾正和查處消防工作中的違法違章行為,加強對防火重點部位及特殊工種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協(xié)助學校消防安全委員會與各部門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并監(jiān)督落實。
三、組織開展全校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檔案。
四、參與新建、擴建、改建裝飾工程消防環(huán)節(jié)的審批和驗收,提出對消防安全措施的具體建議。
五、建立義務消防組織,開展滅火演練和宣傳教育,提高撲火救災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統(tǒng)計和掌握全校各系處的消防組織機構和火險火災隱患情況并及時上報學院。
七、組織和指揮火險的撲救工作,協(xié)助消防機關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八、根據各單位和個人在消防工作中的成績或造成事故的具體情況,形成獎勵或懲處意見,提交學校消防安全委員會。
九、統(tǒng)一配置、更換,定期維修管理全校消防器材和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