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傳媒學院黨總支工作職責
一、發(fā)揮政治核心作用。宣傳、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學校的各項決定、決議,并為其貫徹落實發(fā)揮保證監(jiān)督作用。深入推進黨組織建設工作,堅持“圍繞中心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fā)展”,將黨建與思想政治工作納入學院整體發(fā)展規(guī)劃,與教育教學和人才培養(yǎng)工作一同謀劃、一同部署、一同考核,切實加強黨的建設,為學校的建設發(fā)展提供思想和組織保證。
二、堅持民主集中制。執(zhí)行黨政聯(lián)席會議和“三重一大”制度,通過黨政聯(lián)席會議,討論、決定學院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項。支持學院行政領導班子和負責人在其職權范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三、加強自身建設。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切實加強黨組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指導黨支部開展工作。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培訓,有領導、有計劃地做好發(fā)展黨員工作。做好入黨積極分子、重點培養(yǎng)對象和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等工作。加強黨風、黨紀教育,落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
四、領導思想政治工作。堅持定期政治學習制度,加強黨的基本路線和形勢政策教育。加強師德建設,關心教職工特別是青年教職工政治和業(yè)務上的進步。關心離退休教職工。指導黨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到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等各項工作中。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形成全方位德育工作格局。強化學習意識和服務意識,建設學習型、服務型黨組織。
五、做好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按照“三嚴三實”要求,切實加強自身建設。協(xié)助學校黨委做好學院領導班子人選的民主推薦、考察等工作,通過黨政聯(lián)席會議討論決定學院中層干部的聘任。做好后備干部的推薦、選拔、教育、培養(yǎng)等工作。與行政共同研究決定教職員工在調動、出國、晉升、人才引進、獎懲等方面的工作,嚴格把好政治關。
六、做好統(tǒng)戰(zhàn)工作,協(xié)助學校黨委做好黨外人士后備干部人選的準薦、考察等工作。體察關心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人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積極聽取他們的意見建議,支持他們按各自的章程獨立自主的開展工作,團結他們共同完成各項工作。
七、抓好安全穩(wěn)定工作,落實安全穩(wěn)定責任制,做好安全穩(wěn)定宣傳教育工作。對學院管轄的范圍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健全信息網絡,涉及到安全穩(wěn)定問題,要及時上報。加強安全穩(wěn)定工作的研究、分析和預判。
八、領導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團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發(fā)揮工會在團結教育本單位教職員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為教職員工排憂解難等方面的作用。引導共青團、學生會積級開展校園文化建設、志愿服務、社會實踐、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動,經常及時地通過他們聽取學生的意見和建議,支持他們根據(jù)青年學生特點開展工作。
九、按照黨代表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支持黨代表發(fā)揮作用,安排落實有關工作。
十、承擔學校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新聞傳媒學院教工黨支部工作職責
一、學習、宣傳、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保證上黨組織的指示、決定在本支部的貫徹落實,深人推進學校基層黨建建設工作。
二、增強黨支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團結師生員工,發(fā)揮黨支部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 發(fā)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保證教學、科研、管理等各項任務的完成。
三、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jiān)督和服務,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定期召開支部組織生活會,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向黨員布置工作,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四、按照控制總量、優(yōu)化結構、提高質量、發(fā)揮作用的總要求,堅持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標準,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和重點培養(yǎng)對象的教育、培養(yǎng)和考察,有領導、有計劃地做好發(fā)展黨員工作。
五、建立健全黨員同黨內外師生的聯(lián)系制度,經常聽取黨員、教職工和學生的意見和建議,及時了解、掌握、分析并反映師生員工的思想狀況,維護黨員和師生員工的正當權益,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支持學院行政負責人的工作,經常與行政負責人溝通情況,對學院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七、完成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新聞傳媒學院學生黨支部工作職責
一、組織學生黨員認真學習黨的理論知識,宣傳、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以及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增強政治上的堅定性和思想行動上的先進性。
二、加強對學生黨員的教育、管理、監(jiān)督和服務,認直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定期召開支部組織生活會,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發(fā)揮學生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影響、帶動廣大學生明確學習目的,完成學習任務。
三、組織學生黨員參與班級、年級事務管理,努力維護學校的穩(wěn)定。支持、指導和幫助團支部、班委會以及學生社團根據(jù)學生的特點開展工作,促進學生的全面發(fā)展。
四、根據(jù)控制總量、優(yōu)化結構、提高質量、發(fā)揮作用的總要求,按照標準和程序發(fā)展學生黨員,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和重點培養(yǎng)對象的教育、培養(yǎng)和考察,把入黨動機端正、品學兼優(yōu)、在同學中威信高、能起模范帶頭作用的學生吸收到黨內來。
五、積極了解學生的思想狀況,經常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并向上級黨組織、有關單位反映。根據(jù)青年學生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完成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新聞傳媒學院黨總支書記工作職責
黨總支書記在黨總支集體和學校黨委領導下,主持黨總支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履行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負責貫徹落實學校黨委從嚴治黨各項要求和工作部署,組織實施我校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各項活動。代表學院組織進行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負責抓好示范引領工作,發(fā)揮好自身示范帶動作用。
二、主持基層黨組織的日常工作,負責抓好基層黨組織的自身建設,組織制定實施學院黨的建設工作規(guī)劃、年度工作計劃、黨員發(fā)展和培訓教育計劃。
三、主持黨總支會議和黨員大會,按照相關工作規(guī)定要求主持黨政聯(lián)席會、教職工會議等,傳達精神,安排工作。
四、負責牽頭落實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中心組學習、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黨員聯(lián)系群眾等制度。組織抓好學院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并負主要責任。
五、組織領導思想政治工作,根據(jù)學校黨委學習教育計劃,負責學院思想政治和理論學習工作。帶領領導班子成員,密切聯(lián)系實際,做好師生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代表黨組織與行政共同研究決定學院教學科研、行政管理、人事分配、隊伍建設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項,經常與行政負責人溝通,協(xié)調黨政關系,積極支持行政負責人在其職權范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七、牽頭負責干部工作,按照要求和規(guī)定程序,與行政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學院中層干部的聘任、后備干部的推薦、干部的年度考核以及師生員工政審等工作。
八、負責抓好安全穩(wěn)定工作,把安全穩(wěn)定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
九、負責做好統(tǒng)戰(zhàn)工作,調動和發(fā)揮黨外人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十、負責協(xié)調黨、政、工、團、學和民主黨派等方面的關系,牽頭指導學院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組織,根據(jù)各自章程、圍繞學校中心任務開展工作。
十一、完成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新聞傳媒學院黨總支副書記工作職責
黨總支副書記協(xié)助黨總支書記開展工作,按自身崗位要求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黨總支書記外出或空缺時,根據(jù)上級組織安排主持基層黨建組織的日常工作。
一、在總支書記的領導下,在院長的統(tǒng)一安排下,根據(jù)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學生管理等相關細則,制定學生思想教育計劃,組織實施德育工作方案。
二、負責輔導員、班主任的日常管理,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做好輔導員、班主任的考核、評優(yōu)工作。
三、組織輔導員、班主任配合公寓管理中心做好學生宿舍管理。
四、組織學生政治理論學習或主題教育活動,并對各班學生政治學習或主題教育活動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評比。
五、組織做好學生的安全與形勢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業(yè)教育、軍訓(或國防教育)、校園文化活動、大學生素質教育、學生社團管理、第二課堂活動、先進評比、學生公寓管理中心、學生違紀事件處理、校紀校規(guī)教育等工作。
六、對各班有關工作進行監(jiān)督和指導。
七、配合總支書記做好黨建工作,負責學生黨員發(fā)展工作。領導學生黨支部、團總支、學生會等學生群團組織。負責學生德育考評及綜合測評,指導各班開展工作。
八、制定學生突發(fā)事件處理預案,發(fā)現(xiàn)苗頭及時上報,做好學生突發(fā)事件的處理。
九、負責管理特困生資助、勤工儉學等日常工作。
十、組織做好畢業(yè)生就業(yè)有關工作,文明離校等工作。
十一、積極做好相關工作的調研和信息上報工作,注重工作研究,積極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調研,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理論水平和業(yè)務素質。
十二、完成學校黨委、行政和總支書記交辦的其它有關工作。
新聞傳媒學院黨總支其他委員主要職責
一、組織委員。協(xié)助書記具體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及時了解掌握組織建設和黨員思想狀況;指導、檢查督促黨支部過好組織生活,開好民主生活會;指導做好基層黨組織換屆相關工作;指導、督促黨支部做好入黨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的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工作;審查和辦理發(fā)展黨員的各項工作;做好黨員管理工作;做好黨費收繳相關工作;完成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宣傳委員。協(xié)助書記具體負責基層黨組織的宜傳工作。開展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定、決議的宣傳工作;圍繞學校中心工作,擬定黨員教育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政治理論、形勢政策、職業(yè)道德、校風校紀教育;有針對性做好黨員和師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輿情收集和研究,開展示范群體典型事跡的宣傳;完成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紀檢委員。協(xié)助書記具體負責基層黨組織的紀律檢查工作。抓好黨員的黨風黨紀教育;了解、檢查和監(jiān)督黨支部和黨員執(zhí)行黨章、準則、條例,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決議的情況;對違紀黨員及時提出處理意見,按照規(guī)定的權限辦理處理手續(xù);協(xié)助做好黨員和非黨員教職工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完成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四、統(tǒng)戰(zhàn)委員。協(xié)助書記具體負責基層黨組織的統(tǒng)戰(zhàn)工作。對黨員師生進行黨的統(tǒng)戰(zhàn)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掌握統(tǒng)戰(zhàn)對象的基本情況,關心他們的生活,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充分發(fā)揮他們的主動性、積極性;協(xié)助上級黨組織和統(tǒng)戰(zhàn)部門做好民主黨派和黨外人士干部的選拔和推薦工作;完成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新聞傳媒學院教工黨支部書記工作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zhí)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章黨規(guī),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科學、文化、業(yè)務知識。
二、黨支部要根據(jù)上級黨組織的安排和支部的實際,組織學習活動。做到人員、時間、內容三落實,注重學習質量。教育黨員努力做到:
(一)樹立共產主義理想,堅定走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念,提高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的自覺性,模范執(zhí)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
(二)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密切聯(lián)系師生,廉潔奉公,遵紀守法,自覺抵制拜金主義、個人主義和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蝕。
(三)按照黨章規(guī)定認真履行義務,正確行使權利,在改革和建設中建功立業(yè)。
三、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堅持“三會一課”(支部委員會、支部黨員大會、主題黨日活動和黨課)以及黨員聯(lián)系師生的制度。堅持召開組織生活會,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用改革的精神改進支部組織活動的內容和方式,使組織生活切合實際、富有新意、生動活潑。并做到有計劃、有考勤、有記錄、有檢查,提高組織生活效果。
四、組織好黨支部書記述職和民主評議黨員工作。
五、積極做好發(fā)展黨員工作,認真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fā)展”的方針,保證新黨員的質量。做好培養(yǎng)和考察積極分子工作,嚴格按照發(fā)展黨員工作程序履行入黨手續(xù),把一貫表現(xiàn)好、具備黨員條件的中青年教師及時吸收到黨內來。
六、抓好思想教育工作。根據(jù)學校黨委關于開展理論學習要求,制定本支部政治理論學習計劃,組織黨員和師生進行政治學習。調查分析教職工和學生的思想動態(tài),解決黨員和師生的思想問題。教育黨員密切聯(lián)系師生,并帶動師生講學習、講政治、講規(guī)矩,堅持為人師表、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七、緊密圍繞學校的改革與發(fā)展、教學與科研等中心工作,積極主動地開展支部工作,充分發(fā)揮黨支部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要求支部全體黨員在本職工作中,充分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要以黨員在本職工作中所取得的實際成績和黨支部發(fā)揮作用的實際效果,作為考察支部和黨員發(fā)揮作用的主要依據(jù)。
八、支部書記要主動、經常地同學院行政領導交流思想、溝通情況、協(xié)調一致。積極支持行政領導開展工作,教育全體黨員和工作人員,努力完成行政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九、支部書記要參與教研室工作,對教研室的重要工作,如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計劃等應參與研究決策、對影響較大的問題要在黨員大會上通報。
十、發(fā)動黨員聯(lián)系師生,布置黨員做師生工作,經常了解和聽取黨員和師生對黨的工作的批評、意見和建議。幫助師生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十一、嚴格按黨章規(guī)定和要求,認真做好黨費收繳、組織關系接轉和黨員流動中的管理工作。
新聞傳媒學院學生黨支部書記主要職責
一、履行好支部第一責任人職責,負責落實黨總支各項要求和工作部署,組織實施學校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各項活動。代表支部進行工作述職評議。負責抓好支部示范引領工作,發(fā)揮好自身示范帶動作用。
二、主持支部日常工作,負責抓好支部自身建設,組織制定實施支部年度工作計劃和黨員發(fā)展與培訓教育計劃。
三、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支部黨員大會,及時傳達并帶頭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及時提交支委會或支部黨員大會討論。
四、抓好黨支部的學習,按時召開支部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會議。
五、了解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tài),發(fā)動黨支部成員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學生安全穩(wěn)定工作。
六、負責辦理學生黨員組織關系接轉事宜。
七、負責學生黨員的黨費收繳工作。
八、負責完成黨總支安排和部署的其他工作。
新聞傳媒學院黨支部其他委員主要職責
一、組織委員。協(xié)助書記具體負責本支部組織建設工作。及時了解掌握本支部組織建設和黨員思想狀況;負責安排組織本支部組織生活;協(xié)助做好本支部換屆相關工作;做好本支部入黨積極分子、重點培養(yǎng)對象和預備黨員的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工作;審核和辦理本支部發(fā)展黨員的各項工作;做好本支部黨員管理工作;做好本支部黨費收繳相關工作;完成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宣傳委員。協(xié)助書記具體負責本支部的宜傳工作。開展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定、決議的宣傳工作;擬定本支部黨員教育培訓計劃;協(xié)助書記抓好本支部的黨課教育;組織開展本支部黨員政治理論、形勢政策、職業(yè)道德、校風校紀教育;有針對性做好本支部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完成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新聞傳媒學院黨總支中心組理論學習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黨總支學習中心組成員的政治理論學習,不斷提高中心組成員理論水平,堅定社會主義、共產主義信念,增加黨性觀念,提高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增強工作的原則性、系統(tǒng)性、預見性和創(chuàng)造性,使學習制度化、規(guī)范化,確保學習效果,按照呼和民院黨發(fā)[2016]2號文件《關于印發(fā)呼和浩特民族學院黨委中心組2016年度理論學習計劃的通知》精神要求,特修訂新聞傳媒學院黨總支中心組理論學習制度。
一、中心組成員
黨總支中心學習組成員:領導班子成員、黨總支委員會委員、教工和學生支部書記、黨政辦主任、團總支書記及分會主席。
二、中心組學習內容
根據(jù)學校黨委的總體部署,結合學院工作實際,中心組學習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為主要內容,把學習理論同黨中央的重大方針政策結合起來,把經濟、政治、科技、法律、新聞的學習與業(yè)務工作的學習結合起來,掌握不斷提高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綱領、基本路線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做好本職工作必須的各方面知識,不斷提高領導水平。每個時期的具體學習內容根據(jù)學校黨委的統(tǒng)一部署予以安排。
(一)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理論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
(二)學習領會黨的各屆全會、中紀委各次全會、習近平考察內蒙古時的重要講話、自治區(qū)政府工作報告和學校各類重要會議精神。
(三)學習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黨的教育方針,學習《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和學校黨委重要會議文件精神。
(四)學習《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內蒙古自治區(qū)貫徹<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鶎咏M織工作條例>實施辦法》和《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規(guī)劃》。
(五)高等教育的辦學方向和教育規(guī)律,上級主管部門關于高等教育的文件精神和辦學要求。
(六)學習貫徹執(zhí)行上級主管部門關于高等教育的文件精神和學院黨委的各項決議、決定。
(七)學習優(yōu)秀黨員和優(yōu)秀教師模范事跡,學習他們優(yōu)良的工作作風和教學態(tài)度。
三、中心組學習的形式
(一)每月第二周周三下午集中學習,每學期集中學習不少于4次,全年集中學習不少于8次。
(二)自學。中心組成員要按照個人的自學計劃和自身需要堅持自學,及時進行總結。
(三)不斷改進學習方式,采取集中學習與分散學習,個人自學與集體討論,中心發(fā)言與專家輔導,理論學習與社會實踐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學習。
四、中心組學習的有關要求
(一)中心組集中學習時間,由組長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每次集中學習的前一天,通知到每位中心組成員,并提供必要的學習資料。
(二)嚴格學習紀律。集中學習一般不準請假,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向組長請假),并由中心組組長在考勤表上注明原因。
(三)建立中心組學習檔案,檔案材料包括:學習記錄、考勤表。學習資料及相關文件,由組織委員負責整理和保存。中心組每個成員都要妥善保存好各自的學習材料和學習筆記。
(四)認真做好學習記錄,不論是自學還是集中學習,每個成員都要做好詳細的學習筆記,包括自學筆記,中心組的記錄由總支組織委員負責記錄整理。
(五)注重提高學習效果,中心組成員要通過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論素質和工作水平,善于用理論來指導實踐工作,解決工作和改革發(fā)展中的有關問題。每學期寫一篇學習心得或研討材料。
新聞傳媒學院黨員政治理論學習制度
為了提高學院黨員的政治理論水平,掌握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增強黨員的宗旨觀念,更加堅定共產主義信念,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每位黨員必須加強政治理論學習,適應改革發(fā)展的需要,推動高等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按照學校黨委和黨建工作的要求,制定黨員政治學習制度。
一、政治理論學習的組織
(一)黨員的政治學習以黨支部為主組織,由支部書記或書記委托支委主持,所屬全體黨員參加。
(二)黨支部組織委員負責提出學習內容,擬出學習計劃,管理相關的書籍、文件、輔導材料,對學習的內容、重點和研討題目按照要求列出,經總支書記審查后組織學習,并負責考勤工作。
(三)黨支部宣傳委員負責記錄學習情況、總結和經驗推廣。集中學習討論時,負責學習討論的記錄工作。每年要對學習情況進行總結,及時整理、上報學習中的做法和體會。
二、政治理論學習的內容
(一)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結合黨中央國務院、中紀委、自治區(qū)黨委和學校黨委重要會議文件精神。
(二)《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自治區(qū)貫徹<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鶎咏M織工作條例>實施辦法》、中國共產黨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委員會各類重要文件會議精神等。
(三)時事政治。
三、政治理論學習的時間
(一)黨支部要每月兩次以上集中學習。如與學校、學院、總支的活動沖突,集中學習時間由主持人另行安排。
(二)黨支部要每學期召開一次黨員大會,向黨員通報一次工作情況,并組織一次黨課。時間由根據(jù)學院的統(tǒng)籌安排,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安排。
四、政治理論學習的形式
學習方式采用集中學習、分散學習、自學、專題講座、主題教育、推薦文章(文件)、主題研討等形式進行。
五、政治理論學習的要求
(一)要樹立終身學習的思想,不斷提高政治素養(yǎng)和理論水平。
(二)黨員個人要制定學期學習計劃,黨支部要制定每學期學習計劃。
(三)要積極參加學校和學院黨總支組織的各種學習活動,堅持以自學為主,讀有關黨的書籍和報刊雜志,自覺做好學習筆記,支部適時抽查學習筆記。
(四)每次集中學習由組織委員負責考勤。遇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學習的,必須提前向主持人請假;集中學習時必須關閉手機或調為振動;非特殊情況中途不得外出,且要向主持人說明情況。
六、學習考核
黨支部要在黨員個人學習總結、自查的基礎上,做好政治學習的考核工作,重點考核集中學習的出勤情況、集中討論的發(fā)言情況、撰寫黨建論文、心得體會和用理論指導實際工作的情況。每學期末,各黨支部將學期開展政治學習的書面小結、支部學習活動記錄本和個人學習筆記上交至黨總支,作為支部黨建工作年度考核的內容。
新聞傳媒學院黨總支的主要工作制度
一、集體領導制度。黨總支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重要事項均須集體討論決定。委員會成員必須堅決執(zhí)行委員會的決定,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地做好各自承擔的工作,委員會成員之間要互相支持,善于合作,自覺維護領導集體的威信。
二、黨政聯(lián)席會議制度。建立和完善黨政分工協(xié)作、共同負責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黨政聯(lián)席會議制度。工作中凡涉及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重要事項的,須經過黨政聯(lián)席會議,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集體研究決定。
三、學習制度。緊密結合工作實際,按照學校黨委統(tǒng)一要求和安排,圍繞主題開展學習。堅持中心組學習制度,定期進行中心組集中學習。堅持黨員學習制度,定期組織安排黨員進行黨內活動,開展黨課和革命傳統(tǒng)教育活動。堅持教職工學習制度,定期組織安排形勢政策報告會。積極組織參加學校黨委黨校組織的培訓學習活動。
四、黨內會議制度。黨總支要定期組織召開黨總支委員會會議、黨支部書記會、黨員大會和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
(一)委員會會議。委員會會議是黨總支領導和決策機構,就本級組織范圍內各項工作做出決定(決議)和傳達上級黨組織決定(決議)。重要的或者涉及本級黨組織全局性的工作必須經過委員會會議進行討論,作出決定。委員會會議要定期召開,因工作需要也可隨時召開。
(二)黨支部書記會。定期研究、布置、檢查、督促黨支部工作,研究黨支部工作中出現(xiàn)的新情況、新問題,交流黨支部工作經驗,并結合黨建、學科建設、教學、科研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實際,對黨支部工作進行具體指導。支部書記會因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三)黨員大會。主要傳達、學習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學校黨委的決定、決議,向全體黨員通報重要情況及報告工作,評議黨建工作。黨員大會定期召開,因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四)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堅持開好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把解決思想作風方面的問題作為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主要內容,努力增強領導班子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會前要征求黨內外群眾對黨政班子及其成員的意見;黨政班子成員在民主生活會上要聯(lián)系思想、學習和工作實際,查找不足,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民主生活會的情況應及時向學校黨委報告并向黨員和教職工通報。
(五)聯(lián)系師生制度。黨總支應經常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學校的重要決定決議和重大事項及時向師生通報,并做好宣傳、動員工作。要經常深入基層,聯(lián)系師生,廣泛開展談心活動,有計劃地為師生辦實事,解決師生關心的熱點或難點問題,同時注意吸納師生意見和建議,在工作中加以改進。
(六)民主評議黨建工作制度。完成黨的建設工作任務,按照學校有關指標體系和工作安排,定期組織開展評議黨建工作活動。組織安排對黨支部工作的評議活動。
(七)廉政建設制度。加強對黨員及領導干部進行黨風黨紀教育,整頓工作作風;督促領導班子成員模范遵守黨紀國法,實事求是地向學校紀委、黨委組織統(tǒng)戰(zhàn)部報告收入情況和個人重大事項,自覺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jiān)督。
(八)請示匯報制度。黨總支必須定期向學校黨委匯報工作,重要工作情況及重大事項必須及時向聯(lián)系本單位的學校黨政領導報告。
(九)外出請銷假備案制度。按照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干部外出請銷假備案制度,領導干部外出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返校后要及時銷假。
新聞傳媒學院黨總支“三會一課”制度
根據(jù)《黨章》規(guī)定,為增強黨總支和黨支部的戰(zhàn)斗力,加強黨員對黨的政治理論、基本知識、基本路線和黨的方針、政策,以及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的學習,提高黨員的政治素質和業(yè)務水平,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會一課”是指各黨支部召開的黨員大會、支委會、黨小組會與黨課。黨總支要檢查、督促各支部實施“三會一課”制度,并進行考核。
二、總支黨員大會每學期召開一次,各支部還要定期召開一次黨員大會。黨員大會的主要任務是審議總支委員會、支委會工作報告和工作計劃,討論通過重大決策事項,評先選優(yōu),傳達上級組織重要文件等。
三、支委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主要任務是交流反饋信息,了解掌握黨員情況,集體研究決定支部工作,落實分工負責制。
四、政治理論學習一般兩周召開一次,主要任務是學習傳達上級組織的重要文件,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思想,學習時事政治。
五、各支部每學期組織黨員上一次黨課,授課時間不少于90分鐘。上黨課之前各支部要做到授課教師、授課內容、授課時間、授課地點四落實,也可以采取看專題片、政論片等形式上好黨課。各支部上黨課之前要提前向總支報告,以便總支協(xié)調檢查,確保黨課質量。
六、根據(jù)學校安排部署,黨總支每學期舉辦一期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培訓內容、時間、紀律嚴格按學校黨委的要求認真組織,確保質量。
七、每名黨員要積極主動地參加黨組織生活,并遵守組織生活紀律,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組織生活的,必須事先向支部書記請假。
八、黨員參加組織生活須嚴格考勤,對黨員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的,應給予批評教育。黨員無正當理由,連續(xù)6個月不參加組織生活的,按照《黨章》規(guī)定給予自行脫黨處理。
九、“三會一課”的記錄必須清晰、詳實、完整。
新聞傳媒學院黨總支民主生活會制度
健全學院黨總支民主生活會制度,對于加強黨總支成員的思想、作風建設;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正確貫徹執(zhí)行;圍繞學校黨委工作中心開拓性開展學院工作;依靠自身力量解決矛盾,增進團結、改進作風,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黨總支民主生活會堅持每年至少開展1次,由黨總支書記召集,并事先擬定中心議題,通知每個成員,使會議內容更加集中,提高會議質量和效果。
二、研究制訂黨總支學期工作計劃和實施措施,及時分析、總結工作,找出問題,明確目標。
三、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對各自分管的工作進行認真的自我檢查,同時互相指出問題,共同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做到勇于暴露思想,嚴格剖析自己,虛心接受批評,形成團結--批評--團結的良好風氣。
四、黨總支民主生活會要做好記錄,整理成文,及時上報上級黨組織。
五、保質保量完成每學期學校黨委安排的專題民主生活會內容。
新聞傳媒學院黨總支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一、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是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重要制度
民主評議黨員就是按照新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條件,通過對黨員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黨內外群眾的評議,以及黨組織的考核,對每個黨員在各項工作中的表現(xiàn)和作用做出客觀的評價。并通過組織措施,達到激勵黨員、純潔組織、整頓隊伍的目的。建立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的有效措施。
二、民主評議黨員基本原則
(一)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擺事實、講道理,對照標準,嚴格要求,不蓄意整人。
(二)堅持民主公開的原則。要尊重黨員的民主權利,允許黨員充分發(fā)表意見,認真聽取黨內外群眾評議的意見。對不合格黨員,黨組織的意見要與本人見面,并允許申辯。
(三)堅持平等的原則。不論普通黨員還是黨員領導干部,在評議標準上人人平等,一視同仁,嚴格要求。
三、民主評議黨員的基本內容
(一)理想信念: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把實現(xiàn)現(xiàn)階段的共同理想同腳踏實地地做好本職工作結合起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在思想上、在政治上、在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思想品德:站在改革的前列,維護改革的大局,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潔奉公,公道正派,做群眾的表率。對黨忠誠老實,切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自覺維護黨的團結和統(tǒng)一,勇于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敢于同一切不良傾向作斗爭。
(三)組織紀律:堅決執(zhí)行黨的決議,嚴守黨紀、政紀、國法,堅決做到令行禁止。
(四)本職工作: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積極完成黨組織和行政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炭嚆@研業(yè)務,教書育人,勇挑重擔,不斷改革、創(chuàng)新,提高建設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本領,在實際工作中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
(五)群眾觀念:密切聯(lián)系群眾,關心群眾疾苦,艱苦奮斗,廉潔奉公,自覺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有事與群眾商量,虛心聽取群眾意見,主動反映群眾要求,耐心做周圍群眾的思想工作,協(xié)調好各方面的關系,創(chuàng)造團結奮進的積極氣氛,熱情幫助群眾解決工作中和生活中的困難,做群眾的知心朋友。
四、民主評議黨員的方法步驟
(一)學習教育。學習內容以新黨章、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中央及上級黨委有關文件為基本內容,著重抓好政治理論教育、理想宗旨教育、黨風黨紀教育。
(二)自我評價。自我評價主要是對照新黨章中黨員標準和評議內容進行。要聯(lián)系個人思想和工作實際,自覺清理思想,檢查言行,肯定成績,找準存在的問題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進行自我認定。自評前,寫好個人總結材料,主動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并經黨支部審定后在黨員大會上進行自我總結。
(三)黨內、黨外評議。首先在黨小組或黨支部內進行黨內互評。評議中要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敢觸及矛盾和問題,不搞評功擺好。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解剖自己,帶頭接受批評,帶頭評議別人。對不宣公開批評的問題,可采取個別談話等方式,讓黨員充分發(fā)表意見。黨內互評后,可用座談會或民意測驗的方法,聽取黨外群眾對黨組織和黨員的意見。
(四)組織考察。召開黨支部會議,把對每個黨員的評價和反映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見。需要核實的情況,再進一步調查、核實。然后提交黨員大會討論,按照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形成正式組織意見。對確定的優(yōu)秀黨員和不合格黨員,要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五)表彰、處理。經過民主評議,根據(jù)黨內和黨外群眾的評議意見,對照黨員標準,由黨支部做出評議結果,依次分為優(yōu)秀黨員、合格黨員和不合格黨員。對優(yōu)秀黨員要給予表彰,對一致公認表現(xiàn)好的黨員,要給予口頭或書面形式的表揚。對合格黨員要給予肯定和鼓勵。對不合格黨員要按照有關政策,區(qū)別對待,嚴肅處理。不合格黨員主要表現(xiàn)是:共產主義信念發(fā)生了動搖,不愿履行黨員義務;組織觀念淡薄,沒有正當理由連續(xù)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不做黨組織分配的工作;忘記了黨的宗旨,對群眾疾苦漠不關心,利用職權或工作之便謀取私利,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工作不積極、不認真、拖拉敷衍,或長期曠工、消極怠工,完不成本職任務;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堅持原則,對壞人壞事和歪風邪氣不敢開展斗爭,甚至當國家和集體財產以及人民生命財產遭受嚴重威脅時,袖手旁觀或臨陣逃脫等等。對不合格黨員要分析不同情況,采取限期改正,勸其退黨、除名等處置。進行組織處理要做到“事實清楚、理由充分、處理恰當、手續(xù)完備”。要采取“堅持標準、立足教育、區(qū)別對待、綜合治理”的方法。達到提高黨員隊伍整體素質,增強組織戰(zhàn)斗力的目的。
(六)民主評議黨員形成的材料,要歸檔保管。
新聞傳媒學院發(fā)展黨員工作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發(fā)展黨員工作,保證新發(fā)展黨員質量,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根據(jù)《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發(fā)展黨員工作細則》《中共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發(fā)展黨員工作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結合工作實際,制訂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各級黨組織要高度重視黨員發(fā)展工作,把發(fā)展黨員工作納入各級黨組織的重要議事日程。學院發(fā)展黨員工作在學院黨總支的領導下進行,重點做好在教學、科研一線的優(yōu)秀中青年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和優(yōu)秀大學生中發(fā)展黨員工作。
第三條 發(fā)展黨員工作應當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按照控制總量、優(yōu)化結構、提高質量,發(fā)揮作用的總要求,堅持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標準,始終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堅持慎重發(fā)展、均衡發(fā)展,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堅持入黨自愿原則和個別吸收原則,成熟一個,發(fā)展一個,禁止突擊發(fā)展。
第二章 入黨申請的接收
第四條 黨支部、黨支部應當堅持早啟發(fā)、早引導、早發(fā)現(xiàn),切實做好入黨啟蒙教育,通過宣傳黨的政治主張和深人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積極開展黨的基本知識及發(fā)展黨員工作政策的教育,提高黨外群眾對黨的認識,激發(fā)他們的政治熱情,引導他們積極向黨組織靠攏,遞交入黨申請,不斷擴大入黨積極分子隊伍。
第五條 對年滿十八周歲、有入黨愿望的師生員工,黨支部要指導他們寫好入黨申請書,黨支部在收到入黨申請書后,應當在一個月內派人同入黨申請人談話,了解基本情況,并按照黨章規(guī)定的入黨申請條件對申請書及申請人有關情況進行初步審核,及時做好登記備案工作。
第六條 入黨申請書的主要內容包括:本人的入黨原望,對黨的認識和入黨動機;本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的主要表現(xiàn)、主要優(yōu)缺點和今后的努力方向;本人履歷、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情況,需向黨組織說明的其他重要問題等。
第七條 在學院借調、內聘、在職學習等流動人員可以向其所在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所在黨組織嚴格按照發(fā)展程序對其進行培養(yǎng)、教育、考察,條件成熟的,經所在黨組織研究,可以發(fā)展。
第八條 民主黨派成員或無黨派人士在遞交加入中國共產黨的申請后,對其是否可以列入培養(yǎng)對象,各黨支部必須經所在黨總支審查,征求學校黨委統(tǒng)戰(zhàn)部的意見。
第三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yǎng)教育
第九條 對入黨申請人進行一段時間的培養(yǎng)、教育后,對其中一些政治覺悟較高,思想素質較好,工作、學習成績優(yōu)秀,各方面符合入黨條件的申請人,采取黨員推薦、群團組織推優(yōu)等方式產生人選,由支部委員會(不設支部委員會的由支部大會,下同)研究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經黨總支審核后,報學校黨委組織統(tǒng)戰(zhàn)部備案,領取并填寫《人黨積極分子培養(yǎng)考察表》《發(fā)展黨員工作個人情況紀實表》。
對于在校學生(28歲以下),一般應采取共青團推優(yōu)的方式產生入黨積極分子人選;對于教職工及其他人員一般應采取兩名以上黨員書面推薦的方式產生人選。
第十條 黨支部應當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聯(lián)系人。培養(yǎng)聯(lián)系人的主要任務:
(一)向入黨積極分子介紹黨的基本知識;
(二)了解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覺悟、道德品質、現(xiàn)實表現(xiàn)和家庭情況等,做好培養(yǎng)教有工作,引導入黨積極分子端正入黨動機;
(三)及時向黨支部匯報入黨積極分子情況;
(四)向黨支部提出能否將入黨積極分子列為發(fā)展對象的意見。
第十一條 采取吸收入黨積極分子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教育,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的性質、綱領、宗旨,組織原則和紀律,懂得黨員的義務和權利,幫助他們端正入黨動機,確立為共產主義事業(yè)奮斗終身的信念。
第十二條 黨支部應當定期聽取培養(yǎng)聯(lián)系人、黨員和群眾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意見,每半年對其進行一次考察,將意見寫入《入黨積極分子培養(yǎng)考察表》中。
第十三條 各黨支部應當定期研究分析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現(xiàn)狀,對于表現(xiàn)較差、動機不純、有違紀行為、不適宜繼續(xù)作為入黨積極分子培養(yǎng)的應及時予以調整,并做好記錄。
第十四條 入黨積極分子每學期要向所在黨支部遞交至少兩份書面思想匯報,內容包括: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的情況:對國內外形勢和黨的中心任務的認識;自己在學習、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情況。
第十五條 黨支部要妥善保管入黨積極分子的入黨申請書、思想匯報、《入黨積極分子培養(yǎng)考察表》等材料,建立人黨積極分子檔案。入黨積極分子因工作、學習等原因變動時,應將其入黨申請書、《入覺積極分子培養(yǎng)考察表》等材料存入本人檔案。
第十六條 各黨支部要對新轉入的入黨積級分子相關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對其中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經支部委員會討論,可以繼續(xù)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原單位培養(yǎng)、教育的時間可連續(xù)計算。
第四章 發(fā)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
第十七條 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后,在聽取培養(yǎng)聯(lián)系人、黨員和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部委員會討論同意、所在黨總支審核并報學校黨委組織部備案后,可列為發(fā)展對象,領取并填寫《發(fā)展對象培養(yǎng)考察表》。在原單位已經接受一年以上培養(yǎng)教育的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段時間的全面考察,確認其已經具備黨員條件的,可列為發(fā)展對象。
第十八條 入黨積極分子在培養(yǎng)期間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的不能列為發(fā)展對象;學生入黨積極分子在考察期內有課程不及格,或綜合測評成績未進入所在班級前三分之一的,原則上不能列為發(fā)展對象。
第十九條 發(fā)展對象應當有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yǎng)聯(lián)系人擔任,也可由黨組織指定。受留黨察看處分尚未恢復黨員權利的黨員,不能做入黨介紹人。
入黨介紹人的主要任務:
(一)向發(fā)展對象解釋黨的綱領、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
(二)認真了解發(fā)展對象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道德品質、工作經歷、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情況,如實向黨組織匯報;
(三)指導發(fā)展對象填寫《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井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
(四)向支部大會負責人介紹發(fā)展對象的情況;
(五)發(fā)展對象批準為預備黨員后,繼續(xù)對其進行教育幫助。
第二十條 黨組織必須對發(fā)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
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態(tài)度;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的表現(xiàn);遵紀守法和遵守社會公德情況;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
政治審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以及必要的函調或外調。對流動人員中的發(fā)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時,還應當征求其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層黨組織的意見。
政治審查必須嚴肅認真、實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貫表現(xiàn)。根據(jù)本人簡歷、政審中提出的問題、調查結果及結論意見等內容要形成結論性政審材料。凡是未經政治審查或政治審查不合格的,不能發(fā)展入黨。
第二十ー條 發(fā)展對象要在黨?;蚍中_M行集中培訓教育,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個學時)。培訓時主要學習黨章、《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文件。中組部組織編寫的《入黨教材》,可以作為學習輔導材料。培訓不合格者,暫不發(fā)展人黨;未經培訓的,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不能發(fā)展入黨。黨支部應將發(fā)展對象的政審、培訓及培養(yǎng)考察等情況及時寫入《發(fā)展對象培養(yǎng)考察表》。對因升學、畢業(yè)、調動等原因來學院學習、工作的發(fā)展對象,入黨前應繼續(xù)接受黨校的培訓教育。
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
第二十二條 支部委員會應當對發(fā)展對象進行嚴格車查,經集體討論認為合格后,提出擬接收為預備黨員的發(fā)展對象(以下簡稱擬發(fā)展對象),報上級黨組織預審。
第二十三條 實行兩級預審工作機制。黨支部將擬發(fā)展對象的相關材料在支部委員會集體研究同意后十日內報黨總支預審。黨總對擬發(fā)展對象的條件、培養(yǎng)教育情況等進行預審,可根據(jù)需要聽取學校相關部門的意見,并進行公示。經預審、公示合格后,黨總支將擬發(fā)展對象相關材料報學校黨委組織統(tǒng)戰(zhàn)部進行預審。學校黨委組織統(tǒng)戰(zhàn)部預審意見以書面形式反饋黨總支,黨總支預審意見用書面形式反饋黨支部。
第二十四條 發(fā)展對象未來三個月內因工作、學習、畢業(yè)等原因離校的,一般不辦理接受預備黨員的手續(xù)。
第二十五條 擬發(fā)展對象經審查合格后,由本人填寫《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支部委員會要對擬發(fā)展對象填寫的《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和有關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合格后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召開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有表決權的到會人數(shù)必須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人數(shù)的半數(shù)。
第二十六條 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主要程序是:
(一)擬發(fā)展對象宣讀入黨志愿,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家庭和主要社會關系情況,以及需向黨組組說明的間題;
(二)入黨介紹人介紹擬發(fā)展對象有關情況,并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
(三)支部委員會報告對擬發(fā)展對象的審查情況,包括推優(yōu)推薦意見、工作學習情況、征求意見情況、政審結論,公示結果等;
(四)與會黨員對擬發(fā)展對象能否入黨進行充分討論;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以上的發(fā)展對象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五)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shù)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shù),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在支部大會召開前正式向黨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統(tǒng)計在票數(shù)內。
第二十七條 支部大討論通過后,形成支部大會決議。決議主要包括:擬發(fā)展對象的主要表現(xiàn);應到會和實際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人數(shù);表決結果;通過決議的日期;支部書記簽名。
第二十八條 黨支部應當及時將支部大會決議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并將發(fā)展對象的相關材料于10日內報所在黨總支審核后,報學校黨委審批。黨總支對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的預備黨員應及時進行審批、審議。
第二十九條 黨總支在審核發(fā)展對象時,應當指派黨總支委員與其談話,作進一步了解,并幫助擬發(fā)展對象提高對黨的認識,談話內容主要是:了解其對黨的認識、入黨的動機、對黨員義務和權力的理解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了解其對黨員、群眾和支部審議意見的態(tài)度等,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談話人應當將談話情況和自己對發(fā)展對象能否入黨的意見,如實填寫在《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上。
第三十條 黨總支將擬發(fā)展對象的相關材料報校黨委組織部審查,由學校黨委審批,審批過后領取《預備黨員考察表》。
第三十一條 學校黨委在審批預備黨員時,要認真聽取有關情況匯報并集體討論決定。將審批,審議意見寫入《中國共產黨人黨志書》(審批意見需注明預備期的起止時間)。
第三十二條 學校黨委組織部通知審批意見后,黨支部應及時通知本人并在黨員大會上宣布。對未被批準入黨的,也應當通知黨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其《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報校黨委組織部留存,其他有關材料黨支部留存。
第六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第三十三條 黨總支和黨支部應及時將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并指定專人(一般為入黨介紹人)為考察聯(lián)系人,對預備黨員繼續(xù)進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四條 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入黨宣誓。入黨宣誓儀式一般由黨總支組織進行。宣誓儀式一般程序是:奏唱《國際歌》;宣布參加宣誓的新黨員名單;預備黨員宣誓;預備黨員代表發(fā)言;也可請老黨員代表、入黨積極分子代表發(fā)言;黨組織負責人講話。
第三十五條 預備黨員在預備期內應經常向黨支部匯報思想、工作、學習情況,每學期至少向所在黨支部遞交兩份書面思想匯報?;鶎狱h組織應當通過黨的組織生活、聽取本人匯報、個別談心、集中培訓、實踐鍛煉等方式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和考察,并將考察情況按季度寫人《預備黨員考察表》。
第三十六條 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一年。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
預備黨員應在預備期滿前一個月內向所在黨支部主動遞交書面轉正申請。轉正申請一般應包括四個方面:一是說明自己被批準入黨和預備期滿的時間及對入黨的認識;二是自己在預備期內的表現(xiàn);三是今后的打算;四是需要說明的問題。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黨支部應當及時討論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按期轉為正式黨員;需要繼續(xù)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于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預備黨員違犯黨紀,情節(jié)較輕,尚可保留頂備黨員資格的,應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或延長預備期;情節(jié)較重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黨總支審核,學校黨委審批。
第三十七條 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xù)是:本人向黨支部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黨支部在聽取考察聯(lián)系人、黨員和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提出意見;支部委員會審查;支部大會討論、所在黨總支審核,公示;學校黨委審批。
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大會,對到會人數(shù),贊成人數(shù)等要求與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相同。
第三十八條 支部大會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主要程序是:
(一)預備黨員匯報本人在預備期內的表現(xiàn)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
(二)支部委員會報告申請人預備期內考察情況;
(三)與會黨員進行充分討論;
(四)進行表決;
(五)通過支部大會決議;
第三十九條 黨支部應當及時將支部大會決議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經黨總支審核于10日內上報黨委組織部。
第四十條 黨支部收到學校黨委審批意見通知后,要求黨支部書記同本人談話,并將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布。
黨員的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之算起。
第四十一條 預備期未滿的預備黨員工作、學習發(fā)生變動,應當及時報告黨總支和黨支部。黨總支和黨支部應當及時將對其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的情況,認真負責地介紹給接收預備黨員的黨組織,并將其發(fā)展黨員相關材料轉到接收單位黨組織。
黨支部應當對轉人預備黨員的入黨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對無法認定的預備黨員,提出不予承認的處理意見,經黨總支審核,報學校黨委組織部批準。
第四十二條 黨總支和黨支部對轉入的預備黨員,在其預備期滿時,如認為有必要,可推遲討論其轉正問題,推遲時間不超過六個月。
第四十三條 預備黨員轉正后,黨支部應當及時將其《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轉正申請書和培養(yǎng)教育考察等材料存人本人檔案。
第七章 公 示
第四十四條 公示是發(fā)展黨員工作的重要環(huán)節(jié),黨總支和黨支部要按規(guī)定做好黨員發(fā)展公示工作,擬發(fā)展對象以及擬轉正備黨員均應公示。
第四十五條 擬發(fā)展對象的公示內容是:個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學習或工作單位)、申請人黨時間、列為積極分子和確定為發(fā)展對象的時同、政審結果和參加教育培訓情況、入黨介紹人情況、培養(yǎng)期間受獎懲情況等(發(fā)展對象為學生的還要注明該同學的課程及格情況和綜合測評情況)。
擬轉正預備黨員的公示內容是:個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學習或工作單位)、預備期內的表現(xiàn)和受獎懲情況、履行黨員義務情況、預備期起止日期等。
第四十六條 公示范圍及形式。黨總支應采用便于師生了解情況的方法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一般可采取張榜公示、網站公示等形式。公示期間,應設立便于反映意見的郵箱和電話,指派專人負責受理來信來訪。
第四十七條 公示程序。公示一般采取擬定內容、進行公示、受理反映、核實情況、研究意見等程序進行。
第四十八條 公示時間。公示時間一般為七天,擬發(fā)展對象的公示一般應在報學校黨委組織部預審之前完成;預備黨員轉正的公示應在討論轉正的支部大會召開之前完成。
第四十九條 公示意見的處理。黨總支和黨支部要及時研究公示結果,對群眾反映的問題,組織人員調查核實,并討論處理意見。凡具備黨員條件的,子以發(fā)展或轉正;尚需進一步調查核實或不完全具備黨員條件需進一步教育考察的,暫緩發(fā)展或轉正;群眾意見較大或存在嚴重問題、不具備黨員條件的,不予發(fā)展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負責公示的黨組織要向反映意見者反饋處理意見,并且做好發(fā)展對象和預備黨員的思想工作,說明暫緩發(fā)展、轉正或不予發(fā)展、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原因。同時,要注意調動群眾參與監(jiān)督的積極性,對反映人和反映的問要嚴格保密。公示情況要形成書面材料,作為發(fā)展黨員的必備材料之一。
第八章 發(fā)展黨員材料
第五十條 提交學校黨委組織部預審的擬發(fā)展對象材料包括:
(一)擬發(fā)展對象預審名單;
(二)入黨申請書;
(三)共青團“推優(yōu)表”或黨員推薦材料;
(四)入黨積極分子思想匯報;
(五)黨校培訓情況;
(六)政審材料;
(七)擬發(fā)展對象公示情況報告;
(八)《入黨積極分子培養(yǎng)考察表》;
(九)《發(fā)展對象培養(yǎng)考察表》;
(十)《發(fā)展黨員工作個人情況紀實表》。
預審通過后,將黨總支簽字并蓋章的擬發(fā)展對象預審名單、公示情況報告,報學校黨委組織部備案。
學校黨委審批預備黨員前由黨委組織部向學校黨委提供的審查材料包括:
(一)擬發(fā)展對象審查名單;
(二)接收預備黨員票決匯總單;
(三)《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
(四)《發(fā)展黨員工作個人情況紀實表》。
第五十一條 提交學校黨委組織部審查的預備黨員轉正材料包括:
(一)擬轉正預備黨員審查名單;
(二)轉正申請書;
(三)預備黨員思想匯報;
(四)擬轉正預備黨員的公示情況報告;
(五)預備黨員轉正票決匯總單;
(六)《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
(七)《預備黨員考察表》;
(八)《發(fā)展黨員工作個人情況紀實表》。
審查通過后,將本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簽字并蓋章的擬轉正預備黨員審查名單、公示情況報告以及加蓋公章的《發(fā)展黨員工作個人情祝紀實表》,報學校黨委組織部備案。
第五十二條 黨總支和黨支部要對擬發(fā)展對象和擬轉正預備黨員的材料認審核把關。
第九章 發(fā)展黨員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紀律
第五十三條 切實加強發(fā)展黨員工作全程監(jiān)督,實行發(fā)展黨員工作紀實制度。將通過參與組織活動、查閱資料、召開談會、個別交流等方式,定期檢查各黨支部的發(fā)展黨員工作,檢查結果作為基層黨組織目標考核的重要依據(jù)。
第五十四條 要選配好黨支部書記,并進行必要的培訓,建立工作責任制,杜絕在發(fā)展黨員工作中疏漏、延誤和遺失等現(xiàn)象,按要求及時,準確地維護黨內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庫。
第五十五條 各黨支部在發(fā)展黨員工作中要堅持原則和程序,堅決抵制不正之風。對發(fā)展黨員工作中出現(xiàn)的違紀違規(guī)問題,應當嚴肅查處。對不堅持標準、不履行程序,超過審批時限和培養(yǎng)考察失職、審查把關不嚴的黨組織及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對違反規(guī)定吸收入黨的,一律不予承認,并在支部大會上公布。
對采取弄虛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黨員條件的人發(fā)展為黨員,或為非黨員出其黨員身份證明的,應當依紀依法嚴請?zhí)幚怼?/span>
新聞傳媒學院黨政聯(lián)席會議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堅持和完善黨政聯(lián)席會議制度,是發(fā)揮學院黨政領導班子整體功能、激發(fā)黨政領導班子活力、推進學院事業(yè)科學發(fā)展的重要保證。
第二條 學院在學校黨委、行政的領導下,在學校規(guī)定的職責和授權范圍內自主開展黨的建設、人才培養(yǎng)、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chuàng)新等活動,學院實行黨政分工協(xié)作、共同負責的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
第三條 黨政聯(lián)席會議是學院的最高決策形式,學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項,必須經過黨政聯(lián)席會議,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集體研究決定。
第四條 學院黨政領導班子要堅持團結協(xié)作、維護全局,堅持群眾路線、民主集中制,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原則,共同擔負起領導和推動學院改革發(fā)展、和諧穩(wěn)定的全面職責。
第二章 組織形式
第五條 黨政聯(lián)席會議參加人員為學院黨總支正副書記、正副院長、黨總支紀檢委員,可適當擴大至學院內設機構負責人。
學院非領導班子成員的總支委員、工會主席,以及辦公室主任列席會議。除上述列席人員外,可根據(jù)會議內容和需要,邀請其他有關人員列席。其他列席人員由學院黨政主要領導共同商定。列席人員在會上可發(fā)表意見,但不參加表決。
第六條 定期召開黨政聯(lián)席會議,原則上每學期初和每個月召開1次,如遇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集。凡需黨政聯(lián)席會議集體討論決定的重要事項,不得以領導碰頭會、領導圈閱或其它形式替代。根據(jù)具體內容,黨政聯(lián)席會議原則上由黨總支書記或院長主持。議事內容涉及辦學方向、黨的建設、領導班子與干部隊伍建設、人才引進、思想政治工作、學生工作和安全穩(wěn)定工作等事項的,由黨總支書記主持;議事內容涉及學科建設、平臺建設、人才實施計劃、教學、科研、社會服務、對外交流與合作、職稱評聘、設崗定級、獎勵懲處,財務及行政管理等事項的,由院長主持。若黨總支書記或院長其中一方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可委托另一方主持。
第七條 黨政聯(lián)席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不含列席人員)到會方可召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成員,對會議議題若有意見和建議,可以書面形式在會前提出。
第三章 議事范圍
第八條 黨政聯(lián)席會議研究決定的重要工作事項,主要包括 :
(一)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學校各項決定決議在本單位貫徹實施的措施。
(二)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加強黨組織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等方面重要事項。
(三)學院發(fā)展規(guī)劃、重要改革措施,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重要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與廢止。
(五)招生就業(yè)工作重要事項。
(六)教學、科研,學科、專業(yè)建設等方面重要事項。
(七)機構崗位設置、干部人事調配、獎勵懲處和年度考核等人事管理方面重要事項。
(八)人才培養(yǎng)、引進,職稱評聘等師資隊伍建設方面重要事項。
(九)年度經費預決算、大額資金使用、大宗物資和大型設備采購、收入分配、辦學資源調配等財、物方面重要事項。
(十)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統(tǒng)戰(zhàn)工作、群團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穩(wěn)定、學生管理、對外合作交流、社會服務等方面重要事項。
(十一)有關“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項。
(十二)涉及師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
(十三)重大突發(fā)事件的處理。
(十四)其它重要事項。
第四章 議事規(guī)則
第九條 黨政聯(lián)席會議議題一般由黨總支書記和院長協(xié)商提出,黨政聯(lián)席會議其他成員提出的議題應事先報經黨政主要領導協(xié)商確定。凡未經學院黨政主要領導事先審定或非突發(fā)性重大事件需要臨時動議的議題,一般不列入黨政聯(lián)席會議的議程。
對于科研項目、專業(yè)設置、學科建設、人才引進、教師聘任、學術評議、教學指導、學位評定等專業(yè)性較強的重要事項,決策前應經過學院教授委員會或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的論證或審議。對于事關學院發(fā)展的重大問題和涉及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決策前應通過教師大會,廣泛聽取意見。
除臨時召集的會議外,黨政聯(lián)席會議議題、議程及會議材料應提前通知或送交有關參會人員。
第十條 黨政聯(lián)席會議要堅持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實行一事一議。議題提出者應向會議就相關事項進行說明,并在集體充分討論的基礎上,根據(jù)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和民主集中制原則,形成會議決定或決議。防止個人或少數(shù)人專斷和議而不決、決而不行。
第十一條 需要通過表決作出決定或決議的,應逐一表決,且須經應到會半數(shù)以上成員同意方為有效。通過決定或決議可以采用口頭、舉手、投票等表決方式。表決結果應當場宣布。
集體討論出現(xiàn)嚴重分歧時,應暫緩決策,會后進一步調查研究、醞釀協(xié)商,并在充分交換意見后再次召開黨政聯(lián)席會議討論、決策。對有較大分歧但必須作出決定的事項,可采取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必要時向分管工作的學校黨政領導報告。
第十二條 黨政聯(lián)席會議議事時,凡涉及到本人、配偶、直系血親、近姻親關系的崗位、職務、職稱、獎懲、待遇等問題時,本人及有關成員應主動回避。
第十三條 安排專人負責會前議題征集,做好會議時間、會議內容、參會人員、會議表態(tài)發(fā)言、會議決定內容等方面進行詳細記錄,對于涉及“三重一大”事項和涉及師生切身利益等重要事項的會議,會后須形成會議紀要。會議記錄、紀要由黨總支書記和院長共同簽字確認和簽發(fā),并妥善保存、及時歸檔。
第十四條 需要黨政聯(lián)席會議討論決定,但因特殊情況應緊急處理、做出決定的事項,黨總支書記和院長或分管的領導應及時正確地處理,并在事后向黨政聯(lián)席會議報告。
第五章 會議溝通與落實
第十五條 學院黨政分工協(xié)作、共同負責體制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實施黨政聯(lián)席會議制度,必須充分發(fā)揮學院黨總支的政治核心作用,支持學院行政領導班子和負責人在其職責范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要合理確定領導班子成員分工,明確工作職責。領導班子成員要認真執(zhí)行集體決定,按照分工積極主動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 黨總支書記和院長要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相互信任,加強團結。要建立健全談話談心制度,領導班子成員要定期溝通協(xié)調,及時交流工作。學院黨政主要領導要發(fā)揚民主,充分聽取和尊重班子成員的意見,支持他們的工作。領導班子成員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對職責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協(xié)調配合。
第十七條 黨政聯(lián)席會議集體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前,黨總支書記和院長以及有關領導班子成員要個別醞釀、充分溝通。黨總支書記提出的有關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等議題,應在會前聽取院長意見;院長提出的有關教學、科研和行政管理等議題,應在會前聽取黨總支書記意見。意見不一致且非急迫的議題應暫緩上會,待進一步交換意見、取得共識后再提交會議討論。
第十八條 要充分發(fā)揮學術組織、教師大會的作用。要健全教授委員會,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等學術組織,充分發(fā)揮其在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fā)展和學風建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對于專業(yè)性、技術性較強的會議議題,要邀請相關專家進行論證或提供可行性論證報告。
第十九條 黨政聯(lián)席會議作出的決定或決議,應根據(jù)分工和工作內容,確定主要落實者或牽頭人,明確辦理時限,確保決定、決議的貫徹落實。會議決議應通知未到會的班子成員,除需要保密外,應通過一定形式向單位師生員工通報,必要時應及時向學校報告。落實情況要及時向黨政聯(lián)席會議匯報,若在執(zhí)行過程中遇到較大困難或有關情況發(fā)生較大變化,經黨總支書記和院長同意后,可召開黨政聯(lián)席會議再次進行研究討論,并形成新的決定或決議。
第二十條 嚴格遵守會議紀律。經集體決定的事項,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對會議作出的決定有不同意見的可以保留,或向上級組織反映,但在本級組織或上級組織未作出改變之前,必須無條件執(zhí)行。與會人員應對會議討論、決策過程,以及需要保密的有關內容和決議做到嚴格保密。違者要追究紀律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予以黨紀、行政處分或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第六章 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 要建立健全師生員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機制,切實落實黨務公開,院務公開,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重大事項決策和實施情況。
第二十二條 配合校黨委對學院落實黨政聯(lián)席會議制度的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積極宣傳和推廣學院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糾正發(fā)現(xiàn)的間題。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guī)定由新聞傳媒學院負責解釋。
新聞傳媒學院“三重一大”制度實施細則
為認真落實學校黨委關于重大事項、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以下簡稱“三重一大”)必須集體決策的制度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領導干部決策行為,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據(jù)《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直屬高校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和學院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關于研究議定“三重一大”事項的具體內容
(一)重大事項的決策事項范圍
1.學院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工作計劃。
2.學院重大改革方案與改革措施,黨建工作計劃。
3.人才培養(yǎng)、人才引進、招生計劃。
4.內部機構的設置、撤銷及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與修訂。
5.各類榮譽、優(yōu)秀稱號的推薦或評選。
6.學院領導班子分工,人事安排。
7.黨政領導班子自身建設狀況和領導班子成員廉政勤政狀況。
8.涉及學院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
9.學生工作重要問題的處理和相關政策的制定。
(二)重要干部任免事項范圍
1.科級以下干部的任免事項的確定。
2.重要人才引進。
3.違紀干部的處理。
(三)重大項目安排事項范圍
1.購置在5千元人民幣以上的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項目。
2.學院黨政領導班子認為應當經集實體研究決定的其他重要項目。
(四)大額度資金的使用事項范圍
1.學院切塊經費的使用。
2.學院年度財務預算、決算的確定。
3.1萬元人民幣以上的資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方式
對“三重一大”事項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根據(jù)需要決策事項的性質分別由學院黨政聯(lián)席會議、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研究確定。
三、“三重一大”制度的執(zhí)行措施、檢查考核與責任追究
(一)按學院務公開方式,及時將涉及“三重一大”的決策問題向全院師生員工通報。
(二)成立學院“三重一大”制度監(jiān)督小組,定期對領導班子執(zhí)行“三重一大”制度情況進行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
(三)對“三重一大”工作的實施情況,要按學院公文處理要求進行備案。
(四)把領導干部嚴格執(zhí)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況作為年終考行備案。
(五)對未嚴格執(zhí)行“三重一大”規(guī)定,造成較為嚴重后果的領導干部和責任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新聞傳媒學院黨務公開工作制度
為積極推進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jiān)督,保障黨員權利,密切黨群關系,深入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根據(jù)《中共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委員會黨務公開工作制度》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尊重黨員主體地位,推進黨內基層民主建設,不斷提高基層黨組織創(chuàng)造力、凝聚力、戰(zhàn)斗力,為推進學院民主政治建設,促進學院又好又快發(fā)展提供堅強保證。
二、基本原則
(一)發(fā)揚民主、廣泛參與。
(二)積極穩(wěn)妥、注重實效。
(三)統(tǒng)籌兼顧、改革創(chuàng)新。
(四)區(qū)別情況、分類指導。
三、內容、范圍
(一)黨總支黨務公開的主要內容
1.黨組織決議、決定及執(zhí)行情況。包括宣傳、貫徹和落實執(zhí)行學校黨委決議、決定情況;黨組織決議、決定以及執(zhí)行情況;階段性工作部署、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及落實情況;黨總支年度工作總結;黨總支會議紀要,黨政聯(lián)席會議紀要等。
2.黨的思想建設情況。包括理論學習計劃及落實情況;黨員干部教育培訓情況;大學生思想政治主題教育活動情況;開展專題宣傳教育活動情況;校園文化建設情況。
3.黨的組織建設情況。包括黨組織的設置、主要職責、機構調整情況;黨員發(fā)展、教育、管理情況;換屆選舉情況;黨代表推薦人選、選舉結果情況;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和先進黨組織、優(yōu)秀黨員、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的推薦、評選情況;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黨務工作經費管理和使用情況;黨員權利保證情況。
4.領導班子建設情況。包括領導班子成員分工、工作職責,議事規(guī)則和決策程序;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領導班子召開民主生活會的有關情況。
5.聯(lián)系和服務黨員、師生情況。包括聽取、反映和采取黨員、師生員工的意見、建議及反饋情況;幫助黨員、師生員工解決工作、學習及生活實際困難情況;積極辦理涉及黨員、師生員工切身利益事項等情況;領導干部聯(lián)系民主黨派、教研室、黨支部、學生班級情況;接待來信來訪、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情況。
6.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包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落實黨內監(jiān)督制度情況和黨員干部遵紀守法情況。
7.其它應公開的事項。根據(jù)實際情況和黨員群眾要求有必要公開的其他事項。
四、公開范圍和方式
圍繞學院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務,根據(jù)公開的內容確定公開的范圍和方式。
(一)在黨組織一定范圍內公開
可通過黨內有關會議,文件傳閱等形式進行。
(二)在黨組織內部公開
可通過黨內會議、文件、通報、簡報等形式進行。
(三)在全系公開
可通過公文、教代會、簡報、公示欄、學院網站等形式進行。
五、組織領導
(一)成立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總支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黨總支書記任組長。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指導全系黨務公開工作。
(二)黨總支書記為學院黨務公開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院領導班子成員和各黨支部書記分別為各自分管領域和本支部黨務公開工作的具體責任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穩(wěn)步推進
各黨組織要切實加強組織和領導,要認真宣傳黨務公開工作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基本內容、基本方法,做到書記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紀檢委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齊抓共管。
(二)準確把握,狠抓落實
要嚴格落實黨務公開工作的各項制度,細化目標要求,分階段、分層次推進,要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加強黨組織與黨員、師生的溝通聯(lián)系,廣泛聽取意見,把黨務公開工作與學院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形成長效穩(wěn)定運行的機制。
新聞傳媒學院院務公開實施辦法
為加強學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工作,從根本上杜絕不正之風的滋生,根據(jù)《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校務公開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院務公開遵循的原則
凡是與學院改革,建設和發(fā)展密切相關的問題以及與教職工切身利益相關的重要事項,除國家規(guī)定應保密之事項以外,原則上均采取適當?shù)姆绞?,于一定范圍之內予以公開。
二、院務公開的領導和監(jiān)督
(一)成立院務公開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成員若干人;領導小組職責為:負責院“院務公開實施辦法”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成立院務公開監(jiān)督小組,由院黨總支書記擔任組長,成員若干人;職責為:監(jiān)督院“院務公開實施辦法”的落實情況,并聽取教職工對院務工作的意見、建議,及時向院務公開領導小組反饋。
三、院務公開的內容
(一)對外公開
1.學院發(fā)展概況,辦學條件及培養(yǎng)目標。
2.招生任務、計劃及專業(yè)設置和畢業(yè)生去向。
3.收費依據(jù)、標準、用途。
(二)對內公開
1.學院的改革方案,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計劃及總結。
2.教職工的獎懲情況,學生獎學金、助學金的發(fā)放。
3.干部任用,職稱評定,評優(yōu)表彰,發(fā)展黨員,年終考核及違紀違法教職工的處理。
4.職工獎懲方案、條件、名額、程序和結果。
5.教職工關心的其它可公開之事項。
四、院務公開的形式
(一)會議形式。
(二)書面公布形式(公示)。
五、院務公開的辦法
以影響學院黨群關系,干群關系的問題和黨風廉政建設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為重點,實行黨內監(jiān)督與群眾監(jiān)督相結合,定期公開與不定期公開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公開。
新聞傳媒學院黨總支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落實“一崗雙責”制度
為進一步明確學院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的責任,不斷加強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工作,促進學院黨政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廉潔履職,促進黨員干部作風轉變,根據(jù)學校黨委《關于領導干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實施辦法(試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持黨的統(tǒng)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科室各負其責,依靠廣大師生的支持和參與。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的建設和學院發(fā)展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與業(yè)務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第二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制度,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第三條 學院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學院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是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huán)節(jié)親自協(xié)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jù)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第四條 學院領導班子及成員、科室負責人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jiān)察機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進行責任分解,明確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和任務分工并按照計劃推動落實;
二、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組織黨員,干部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法規(guī)制度,加強廉政文化建設;
三、貫徹落實黨風廉政法規(guī)制度,推進制度創(chuàng)新,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
四、強化權力制約和監(jiān)督,建立健全決策權、執(zhí)行權、監(jiān)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xié)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
五、監(jiān)督檢查學院和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和黨員干部廉潔從政情況;
六、加強作風建設,糾正損害師生利益的不正之風,切實解決黨風政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七、支持學校紀委依紀依法履行職責,協(xié)助解決重大問題。
第五條 學院領導班子及成員、科室負責人違反或者未能正確履行第四條規(guī)定的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
一、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不力,以致職責范圍內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響的:
二、對上級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范圍內的事項不傳達貫徹、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實或者拒不辦理的;
三、對科室發(fā)現(xiàn)的嚴重違紀違法行為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
四、疏于監(jiān)督管理,致使領導班子成員或者黨員干部發(fā)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
五、有其他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