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斷推動黨紀學習教育走深走實,營造人人學紀的濃厚氛圍,新聞傳媒學院黨總支開展“黨紀天天學”系列活動,旨在帶動全院師生認真學習領會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本期學習《條例》第七章“對違反組織紀律行為的處分”之第八十四條。
原文如下:
第七章 對違反組織紀律行為的處分
第八十四條 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親、排斥異己、封官許愿、說情干預、跑官要官、突擊提拔或者調整干部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規(guī)定行為,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