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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辦法》(教育部41號令)《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籍管理規(guī)定》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經(jīng)學院研究,決定對以下8名同學予以退學處理,現(xiàn)將具體名單公示如下。
15000932 焦建楠 15 小學漢語言文學1班
20101489蘇勒德10漢語班
20050163龐潔
20112466海濤11語文教育1班
18100155木仁18漢語1班
18100210阿拉木斯18漢語2班
18100149 哈斯額爾敦18漢語1班
18100142 耐日斯格18漢語2班
公示時間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共7天)。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訴,學院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文學院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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