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無煙學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根據(jù)學院無煙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指示精神,現(xiàn)對各教學區(qū)加強控煙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各系、部無煙學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做好所負責區(qū)的控煙任務。
一、具體責任區(qū)分配:
美術樓:由美術系無煙學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負責人:包國慶、巴圖。
音樂樓:由音樂系無煙學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負責人:賽音烏力吉。
舊圖書館:由馬列教研部無煙學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負責人:蘇義拉斯琴,額斯日格倉。
體育館:由體育系無煙學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負責人:都達古拉。
西教學樓:
1樓:教育系無煙學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負責人:王福清。
2樓:數(shù)學系無煙學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負責人:布日古德 王海清 額爾敦其其格。
3樓:計算機系無煙學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負責人:雪梅。
4樓:法律系無煙學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負責人:海霞。
5樓:漢語言文學系無煙學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負責人:賽音圖。
東教學樓(新教學樓):
1樓:環(huán)境工程系無煙學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負責人:朱俊杰。
2樓:經(jīng)濟系無煙學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負責人:烏日根巴雅爾。
3樓:管理系無煙學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負責人:烏云巴圖、吳寶山。
4樓:蒙古語言文學系無煙學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負責人:周雙喜。
5樓:傳媒系無煙學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負責人:常喜。
6樓:外語系無煙學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負責人:紅梅。
二、有關要求
1、各責任區(qū)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務必做好本責任區(qū)無煙建設工作,全面做好教室、會議室、走廊、廁所等共公場所禁止吸煙工作。
2、嚴格管理在教室、會議室、走廊、廁所等公共場所吸煙人員,及時發(fā)現(xiàn)及時制止和進行教育,對屢教不改的上報學院嚴肅處理。
3、以身作則做好無煙學校建設的帶頭人,并組織相關學生工作、班主任、教研室主任、辦公室主任等骨干力量,進行廣泛的宣傳和治理本責任區(qū)的無煙建設工作。
根據(jù)學院實際,巡視辦公室在學院6個點,設立了吸煙區(qū),請各系部及時傳達和宣傳。
學院無煙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巡視辦公室將不定期對各系、部無煙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實際開展工作進行檢查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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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民族學院
無煙學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巡視辦公室(代)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