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為了幫助考研學生、區(qū)外不回家的學生以及特殊困難學生解決實際困難,給他們提供安全方便的學習和生活環(huán)境,經請示學院領導同意,學生工作處公寓管理中心決定假期開放部分學生公寓,安排以上三類學生假期住校,為了保證住校學生的安全,維護學校秩序的穩(wěn)定,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假期住校學生范圍
各系(部)2017年考研學生、區(qū)外學生以及特殊困難學生。
二、有關要求
1.各系(部)要與留校學生簽訂《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寒暑假期留校學生安全自律協(xié)議書》。學生處公寓管理中心為住校學生制作《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假期留校出入證》,安排相應寢室。假期留校學生憑《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假期留校出入證》出入。
2.暑期期間有意留校住宿的學生請向各系(部)登記。各系(部)將學生登記信息進行核實確定后,于2017年6月27日中午下班前將《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暑期留校學生統(tǒng)計表》報送學生處公寓管理中心.
3.各系(部)在放假前召開留校學生專門會議,對學生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明確各項要求,教育留校學生服從學校統(tǒng)一安排,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規(guī)章制度,注意妥善存放個人財物,關好門窗,進出寢室要隨手關(鎖)門,提高自我防范意識。
4.各系(部)組織留校學生參加有益于身心健康、有意義的活動。注意勤儉節(jié)約,不鋪張浪費,不酗酒,不賭博,周密部署,切實防范以上不良行為,堅決抵制不法分子的誘惑。
5.各系(部)要要求留校學生遵守公寓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出入學生公寓樓自覺出示證件,不得私拉亂接電線、不使用蠟燭照明、不得在寢室使用違章電器、不準在寢室吸煙、不留宿非我院學生住宿,更不許留宿異性,凡違反者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理。要教育留校學生增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防病,防止一切刑事及治安案件的發(fā)生。
6.加強校內的安全管理,各系部要教育留校學生注意在校外活動的交通安全,不要在校外滯留,面臨突發(fā)事件,要冷靜、機智處理,不要義氣用事,盲目沖動,要迅速、及時地報告學院保衛(wèi)處或撥打報警電話110。
7.各系(部)要教育留校學生外出家教、打工時務必注意人身安全,謹防高薪誘惑,不參與非法傳銷及邪教組織,不得在營業(yè)性歌舞廳、游戲室、網吧、水酒吧從事與身份不相宜的活動。
8.學生處公寓管理中心要強化對留校學生的住宿管理,嚴格實行關閉公寓樓門制度,夜間關門后回宿舍者,必須說明原因,出示證件并作詳細登記后方可進入,外出當日不能歸宿的,應事先向公寓中心和輔導員請假,回校后及時銷假。
9.宿舍管理人員負責每日定時查鋪,發(fā)現(xiàn)問題或治安事件及時向保衛(wèi)處報告,發(fā)現(xiàn)違紀問題及時報告學生所在系和學生處,以便及時處置。
各系(部)和公寓管理中心要結合實際,加強對留校學生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各系部要指派專人負責(具體負責人的名單報學生處公寓管理中心)留校學生的管理工作并經常到學生宿舍檢查督促,同時妥善安排好留校學生的生活,對生活上有困難的學生要特別給予關心,使留校的學生過上一個安定、和諧、愉快的假期。
聯(lián)系人:白龍 聯(lián)系電話:6586625
暑期留校學生統(tǒng)計表.doc
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處公寓管理中心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