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民院學字[2015]25號
各系部:
近日來個別系部突擊處理曠課及錄取后未報到、報到后未上課學生情況比較集中,未按《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有關規(guī)定進行清理和處理。
學生工作處經(jīng)上報分管副院長、院長請示后,對各系部提出以下要求:
1、今日起至2015年6月25日,對錄取后未報到及報到后未上課學生進行統(tǒng)計清理并說明理由;
2、對在校違紀學生按《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逐級進行上報處分,不得違反程序進行處理。
3、各系部領導要組織召開全體學工人員及班主任輔導員,深入學習《高等教育法》并于2015年7月1日前上報學習情況。
4、2015年6月26日開始,對所有違紀學生按《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逐級處理,否則對違規(guī)處理的系部按有關要求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5、本次清理工作為學院全面清理錄取后未報到及報到后未上課學生的最后一次收尾工作,請各系部高度重視,全面落實相關工作,精確掌握本系部學生信息,做到責任到位、工作到位。
學生工作處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