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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民院學字【2020】15號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因病缺勤登記及病因追蹤報告制度

      • 發(fā)布時間: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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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民院學字【2020】15

       

      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因病缺勤登記及

      病因追蹤報告制度

      為認真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發(fā)現(xiàn)、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實保障疫情期間學生身體健康和校園安全穩(wěn)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止法》和自治區(qū)教育廳防控工作要求,現(xiàn)結合《呼和浩特民族學院開學前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制定學生因病缺勤登記及病因追蹤報告制度。

      一、學生因病缺勤登記及病因追蹤報告制度由學工部(學生工作處)抓總,團委、就業(yè)處和教務處配合,各二級學院具體落實。

      二、學生因病缺勤登記及病因追蹤報告制度的實施由各二級學院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學院主要領導負總責,黨總支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學工辦主任、輔導員、班主任為直接責任人,共同負有所屬學院學生因病缺勤登記和報告的具體責任。

      三、各二級學院要準確掌握所屬學院全體學生出勤情況和健康狀況,督促各班級進行學生情況日報。學工辦負責相關信息的匯總和上報。

      四、班主任和輔導員負責每天本班因病缺勤學生人數(shù)的統(tǒng)計與登記,了解其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進行初步病因追查,追查結果按照《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因病缺勤登記及病因追蹤登記表》格式標準認真及時填寫,要求內容詳實,專人負責并署名上報學院學工辦。

      五、學生因發(fā)熱、乏力、干咳等癥狀缺勤時,實行首發(fā)報告制度,即誰發(fā)現(xiàn)說報告(包括班主任、輔導員、任課教師、宿舍長及其他同學),將具體情況及時上報學工部(學生工作處)和校醫(yī)務所。校醫(yī)務所要進行進一步病因追蹤排查,以確保做到對新冠肺炎病例的早發(fā)現(xiàn)、早報告。如確診為新冠肺炎或疑似情況,按相關應急處置制度處理。

      六、學生確須因病出校就醫(yī)時需履行請假手續(xù),由個人申請,校醫(yī)務所出具校外就醫(yī)證明,經(jīng)班主任、學院學生工作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簽署意見同意后,報學工部(學生工作處)審批離校。學生校外就醫(yī)應由校醫(yī)務所實施轉診,各二級學院和學工部(學生工作處)指定專門人員全程配合。

      七、輔導員、班主任負責班內因病缺勤學生的聯(lián)系工作,密切關注其身心健康狀況,同時第一時間聯(lián)系通知家長,加強與學生家長的溝通協(xié)作。

      八、各二級學院嚴格執(zhí)行學生因病缺勤及病因追蹤登記“日報告”、“零報告”,具體上報程序與時間與學生晨、午檢信息上報保持一致。

      九、各二級學院、各班級發(fā)現(xiàn)學生患病、因病缺勤時,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對相關制度執(zhí)行玩忽職守、敷衍塞責者,依照學校規(guī)定追究相關責任。對瞞報、謊報病情的學生,按照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從嚴從重從快予以處理。

      十、學工部(學生工作處)要及時匯總因病缺勤學生信息,并上報學校及時研判、科學處置,特別是突然出現(xiàn)大量學生因病缺課時,要及時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和疾控中心。

       

      附件: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因病缺勤及病因追蹤登記表

       

       

       

      學生工作部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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