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仁圖雅,女,學號21000494,體育學院2021級體育教育1班學生,2023年10月27與同學發(fā)生爭執(zhí),并動手毆打同學;
該學生違反了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其行為在學生當中造成了不良影響。根據(jù)《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結合體育學院11月2日黨政聯(lián)席會議處理意見,對烏仁圖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呼和浩特民族學院
學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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