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工作部于2023年11月7日召開違紀學生撤銷處分專題會議,會議根據(jù)《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guī)定》第五章56條、57條條例規(guī)定,對經(jīng)濟管理學院王永成、包晨陽2名學生提交撤銷違紀處分申請意見審核研究決定,對以下2名學生給予撤銷違紀處分。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
學院
姓名
學號
專業(yè)班級
處分等級
處分時間
1
經(jīng)濟管理學院
王永成
21100206
21級市場營銷1班
記過
2021.12.24
2
包晨陽
21級金融學班
留校察看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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