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紀律
有關(guān)工作人員不得散布有損政府和發(fā)改局名譽的言論,不得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不得組織或者參加反對政府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不得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二、工作紀律
(一)不得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二)不得對抗上級決議和命令;
(三)不得壓制批評,打擊反復(fù);
(四)不得弄虛作假,欺騙領(lǐng)導(dǎo)和群眾;
(五)不得泄露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在外事活動中不得從事有損國家榮譽和利益的活動。
三、廉政紀律
(一)不得濫用職權(quán),侵犯群眾利益,損害黨和人民群眾的關(guān)系;
(二)不得揮霍公款,浪費國家資金和財產(chǎn);
(三)不得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或利用職權(quán)為自己和他人謀取私利。
四、社會公德紀律
遵守社會公德,不得使用淫穢下流的語言,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等其它有損社會風(fēng)氣的行為,不得參與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賭博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