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 來源:原創(chuàng) 作者:李夢茹
為認真落實學校黨委關于重大事項、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以下簡稱“三重一大”)必須集體決策的制度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領導干部決策行為,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直屬高校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和學院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關于研究議定“三重一大”事項的具體內容
(一)重大事項的決策事項范圍
1.學院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工作計劃。
2.學院重大改革方案與改革措施,黨建工作計劃。
3.人才培養(yǎng)、人才引進、招生計劃。
4.內部機構的設置、撤銷及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與修訂。
5.各類榮譽、優(yōu)秀稱號的推薦或評選。
6.學院領導班子分工,人事安排。
7.黨政領導班子自身建設狀況和領導班子成員廉政勤政狀況。
8.涉及學院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
9.學生工作重要問題的處理和相關政策的制定。
(二)重要干部任免事項范圍
1.科級以下干部的任免事項的確定。
2.重要人才引進。
3.違紀干部的處理。
(三)重大項目安排事項范圍
1.購置在5千元人民幣以上的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項目。
2.學院黨政領導班子認為應當經集實體研究決定的其他重要項目。
(四)大額度資金的使用事項范圍
1.學院切塊經費的使用。
2.學院年度財務預算、決算的確定。
3.1萬元人民幣以上的資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方式
對“三重一大”事項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根據需要決策事項的性質分別由學院黨政聯(lián)席會議、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研究確定。
三、“三重一大”制度的執(zhí)行措施、檢查考核與責任追究
(一)按學院務公開方式,及時將涉及“三重一大”的決策問題向全院師生員工通報。
(二)成立學院“三重一大”制度監(jiān)督小組,定期對領導班子執(zhí)行“三重一大”制度情況進行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
(三)對“三重一大”工作的實施情況,要按學院公文處理要求進行備案。
(四)把領導干部嚴格執(zhí)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況作為年終考行備案。
(五)對未嚴格執(zhí)行“三重一大”規(guī)定,造成較為嚴重后果的領導干部和責任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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